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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| 关于8月1日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实施的通知

时间:2025-07-30 00:00:00    浏览:27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
依据青岛市医保局《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(青医保发〔2025〕9号)文件要求,青岛市自2025年8月1日起涉及器官移植类、临床量表评估类、护理类、综合诊查类的医疗服务项目执行新的收费标准。


本次价格调整新增71项医疗服务项目,废止32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,涉及门诊诊查费、床位费、护理费等。调整后的价格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生效。在此之前,仍按照原价格标准执行。


具体调整项目及价格,可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询获取。


青岛市即墨区人民医院

2025年7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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